索引号: SL135047/2024-3596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
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欧洲杯外围app:申报纳入双滦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药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医药服务机构:
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欧洲杯外围app: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欧洲杯外围app: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双滦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双滦区符合申请条件的医药服务机构可随时递交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评估纳入工作。
二、申报地点:
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局一楼(双滦区滨河大街27号,电话:4044527)
三、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纳入遵循以下原则:
(一)技术好。综合医院技术力量要优于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专科医院要好于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或同级综合医院的对应科室;门诊须具备特色诊疗,如特色中医、互联网诊疗等,技术力量要好于现有定点。
(二)服务优。就医指南、导诊及简易门诊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就医秩序良好;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好,住院手续简便、快捷;同等条件下,能够提供节假日门诊服务或急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有互联网诊疗服务者优先。
(三)价格低。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同级别定点要求;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不高于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
(四)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边远地区参保人均等享受医保服务,为参保人就医购药提供便利。
(五)分类纳入。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体检、离休等定点按类别,根据对应标准分别纳入。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离休等定点需在已纳入普通门诊、住院定点的基础上申请。
四、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
(一)申请纳入普通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证照齐全且证照信息一致。
2、有固定的执业场所,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每月门诊量达到100人次;
3、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配备执业护士不少于2名;医师、护士实际执业类别、执业地点必须与注册证书相一致;
4、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5、与主要从业人员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6、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和《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接入医保业务网并实现与医保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向医保信息平台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未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7、建立完善的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需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及耗材,自采品种价格不得高于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的价格,并真实记录“进、销、存”、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情况。
8、优先配备和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正常,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医用耗材,应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价格和病种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统筹区内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机构均值。
9、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0、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11、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医保工作等。
(二)申请纳入普通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一级医疗机构每月住院人次应达到20人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月住院人次应达到100 人次;
3、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医保工作,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医保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4、与主要从业人员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和《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 接入医保业务网并实现与医保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向医保信息 平台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6、建立完善的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系 统和财务管理系统,需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及耗材,自采品种价格不得高于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价格,并真实记录“进、销、存”、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情况;
7、优先配备和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政策,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医用耗材,应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药品、 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价格和病种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统筹区内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均值;
8、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9、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医保工作等。
五、新增零售药店纳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优。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洁、购药执行良好;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购药手续简便、快捷;一般应提供24小时服务。
(二)价格低。药品价格一般不高于同类现有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
(三)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参考人群密集程度,地区边远程度等,进行定点申请。
六、新增零售药店申报条件
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所有零售药品、医用耗材、器械明码标价,实行收费清单制。
3、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在本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能为参保人提供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
4. 至少有2名熟悉医保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按时足额给主要从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和《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接入医保业务网并实现与医保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或直接使用 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定点管理子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直 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有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系统,并建立“进、 销、存”台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打印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6. 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7. 设置专柜陈设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处方、非处方药品分别陈列,有明确标识;
8. 公开药店电话,一般应提供24小时售药等优质便民服务;
9. 能够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等监管设施设备;
10. 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11. 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医保工作等。
七、申报材料
(一)申请纳入普通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1):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简介,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情况,医疗服务能力说明。
2、承诺书(附件1)
3、《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2-1);
4、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证照均提供副本复印件;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材料(含医疗服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等主要功能及作用),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其复印件;
6、科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及平面图(注明布局尺寸,单位为厘米);
7、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2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所处地理方位图(以医疗机构为中心点A4纸全幅打印,比例尺为1:20米);
8、医疗机构职工花名册(附件4-1),含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需提供至少1名医师的劳务合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需提供至少2名护士的劳务合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9.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供健康证。
10、参加社会保险(养老、职工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11、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文本,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等;
12、医用设备清单(附件5)、《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及医用设备有关复印件;店铺内药品分处方、非处方、非医保报销等不同类别分类摆放标识(照片)。
1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14、申请单位银行征信系统证明,法人及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征信系统证明;
1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保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二)申请纳入普通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1):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简介,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情况,医疗服务能力说明。
2、 承诺书(附件1);
3、《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住院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2-2);
4、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证照均提供副本复印件;
5、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2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提供近3个月住院人员信息。
7、指定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表;
8、医疗机构提供科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 );
9、医疗机构职工花名册(附件4-1),含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劳务合同;医师、药师、护士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10、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1、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供健康证。
12、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医保工作,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医保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13、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材料(含医疗服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等主要功能及作用),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其复印件;
14、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设备清单、许可证及对应收费标准(附件5 )。
15、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等;
1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17、申请单位银行征信系统证明,法人及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征信系统证明;
18、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三)申请纳入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附件1-1):主要包括零售药店简介、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作为申请书附件)及业务收支情况。
2、承诺书等(附件1);
3、《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附件2-3);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食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化妆品、小家电、工艺美术等商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5、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零售药店平面布局图(注明布局尺寸,单位为厘米)。
6、药店所处地理方位图(以药店为中心点A4纸全幅打印,比例尺为1:20米);(注明布局尺寸,单位为厘米);
7、零售药店职工花名册(附件4-2),含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需提供至少1名药师的劳务合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需提供至少2名医保管理人员的劳务合同及其复印件。
8、参加社会保险(养老、职工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9.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供健康证。
10、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店铺内药品分处方、非处方、非医保报销等不同类别分类摆放标识(照片)。
11、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安全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等;
12、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材料(含财务管理系统、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等主要功能及作用),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其复印件;使用以上两种系统时的照片。
13、药品监督管理检查合格,未列入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14、申请单位银行征信系统证明,法人及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征信系统证明;
1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申报程序
申报定点的医药机构均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药服务机构申报。
2、经办机构应当对医疗机构资质、场地设施、执业范围、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能力、特色服务等指标进行全面考察评估,评估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评价指标。
3、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考察核实,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打分,确定分值。
4、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专家组的评估得分情况,对得分80分及以上的进行排序。确定拟新增名单,在承德市双滦区政府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网站公示7天。
5、经办机构与公示无异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谈判,签订服务协议。
九、双滦区单体药店加盟连锁药店变更企业法人,参照新增定点纳入流程重新申请定点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定点医药机构的申报材料(原件除外)采用A4纸装订成册(欧洲杯外围app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为标题,次页为目录,其他按要求顺序装订,每页注明页码、右下角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供专家评估使用。
2、本次双滦区确定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专家评估得分不能低于80分。同等分值的按医药机构营业面积、成立时间等条件排序,择优选择,80分以下的终止纳入。
3、医药机构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牙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二)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保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四)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六)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九)以体检为主要执业范围的,不得作为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定点类别;
(十)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1年内不得变更地址。违反规定变更的,经办机构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
承德市双滦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1、申请书
2、承诺书
3、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申请表。
4、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住院医疗机构申请表。
5、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6、医疗机构科室一览表。
7、职工花名册(医疗机构)。
8、职工花名册(零售药店)。
9、医疗机构医用设备清单及收费标准 。
9、职工花名册(药店).docx8、机构医用设备清单.docx7、医疗机构科室一览表.docx
6、机构职工花名册(医疗机构).docx5、《河北省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docx
4、《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申请表》.docx3、《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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